铁运电〔2008〕110号
各铁路局:
根据目前运输市场发展状况,考虑铁路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比价,经研究决定,现有及以后开行的新型空调列车的票价均按新型空调车票价执行,铁路运输企业可依据客流情况在20%的幅度内对票价进行折扣。对票价进行折扣时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直通列车需要执行折扣票价,有关铁路局要充分沟通、协调一致,保证相同发到站间同等级的列车票价一致、两地间往返票价一致。
二、列车执行或取消折扣票价由担当局发电明确,抄送相关铁路局,并报部备案。
三、价格发生变化时,按列车开行日期,提前7天在车站营业场所向旅客公告,实行折扣票价的要同时公告折扣率并在票面打印“折”字。
四、为避免列车票价大范围同时变动,对于目前执行新空折扣一档和新空折扣二档票价的列车需改按新空票价执行的,各局要按客流情况逐步实施,对客流量较大的长途列车可优先考虑。各局要于9月20日前对目前所有执行新空折扣票价的列车进行一次梳理,按上述要求确定具体执行票价,发电明确,对于继续执行现折扣票价水平的,此次可不公告。
五、各局要全面掌握执行中的社会反映等有关情况,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铁道部。
铁道部
二〇〇八年九月九日